中国武术职业联赛崔飞-崔雯琪 武术锦标赛冠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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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拳击比赛,打伤了,谁负责?

2.选手上官鹏飞当场死亡,2011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血腥吗

3.有哪些散打比赛中,拳王被打残或打死的?

4.散打比赛时拳手遭对手打死,拳手会被判刑吗?

拳击比赛,打伤了,谁负责?

中国武术职业联赛崔飞-崔雯琪 武术锦标赛冠军

拳击比赛,打伤了,一般来说在规则的范围内是不负责任的,拳击比赛这种行为和约定是自甘风险原则的体现。所谓自甘风险是指已经知道有风险,而自己自愿去冒风险,那么,当风险出现的时候,就应当自己来承担责任、承担损害的后果的原则。

选手上官鹏飞当场死亡,2011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血腥吗

近日,2011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在海口举行,在10月31日晚的比赛中,河南队的一名运动员当场被对手KO猝死。11月2日,记者从海口市人民医院获悉,受伤的运动员伤势较重,很有可能成为植物人。

据了解,在当天晚上的比赛中,河南队80公斤级的上官鹏飞由于头部挨到武警队崔飞的多记重拳,不幸当场倒地猝死,随后被立即送往医院治疗。

11月2日上午,记者从海口市人民医院获悉,上官鹏飞当天被送到医院时,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,随后经过医院急救人员接近一个小时的抢救,终于将其从死神手中抢回。

目前,上官鹏飞仍在海口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的重症病房内,依靠相关医学器材来维持生命。

据海口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的医生介绍,上官鹏飞的脑部挫伤和胸部挫伤非常严重,目前除了有自主的心跳外,脑部没有任何的功能反应,只能依靠呼吸机等维持生命。

该医生表示,由于当时病人脑部受到的伤害非常严重,再加上长时间的心肺复苏对脑部的损害,这名患者最终有可能成为植物人。

有哪些散打比赛中,拳王被打残或打死的?

死于比赛的散打名将,最著名的是上官鹏飞。

上官鹏飞,1988年10月24日出生于河南省焦作市,2009年战胜董传超获得中国武术散打联赛75公斤级的冠军。

2011年10月31日,上官鹏飞在和武警代表队的崔飞的比赛中不幸受伤,至11月底,其伤情不见好转。2011年12月12日,在昏迷了42天之后,上官鹏飞去世,年仅23岁。

散打比赛时拳手遭对手打死,拳手会被判刑吗?

首先要非常冷血地回答一句:大部分时候是不犯法的,但肯定有人要为此负责任。

作为一种对抗性很强的运动,格斗比赛中选手受伤是很常见的,就像篮球比赛、足球比赛,哪怕是乒乓球比赛一样,运动员比赛受伤都是一个比较正常的事情。不可否认,格斗比赛,无论是拳击比赛,踢拳比赛还是综合格斗比赛,在世界范围内,几乎每一年都会有选手死亡案例。当然,作为刚发展10多年的中国搏击,自然也有这样的案例,比如河南70KG级散打选手上官鹏飞,就在2011年的一场散打比赛中,被对手击中后脑后KO。尽管赛后被送进医院,但最终不幸身亡,一位散打新星就此陨落。尽管上官鹏飞因比赛遭KO不治身亡,但他的对手却并没有因此被判刑入狱,因为格斗比赛甚至是竞技比赛,都有它特殊的规则。接下来,笔者就详细谈一下个中情况。

1、责任书

一般来讲,格斗比赛打响之前,拳手一般会被要求签署一份协议,或者叫责任书。根据协议内容,拳手登台比赛是他个人的主动行为,没有受胁迫等情况,并愿意为潜在的受伤,甚至是死亡负责。举个最近的例子,4月29日,一龙跟网红主播刘二狗比赛时,一龙赛前就曾强调过此事,他对网红主播刘二狗是否签署赛前风险责任书的问题,进行了多次确认。因为无论是赛事方,还是选手,都不希望意外发生后再做处理,他们更希望提前把这些潜在风险提前掰扯清楚。因此,万一拳手在散打比赛中不幸身亡,大部分时候,并不触犯法律。

2、保险

那赛事方不会因为拳手身亡触犯法律,那赛事方就没事了吗?当然不会!作为赛事方,无论是大型赛事,还是小型赛事,都需要掏钱为拳手们购买保险,这是赛事方的义务,或者可以称之为责任。这样一来,拳手受伤或者身亡,一般都会得到相应的赔偿,用于后续治疗等费用。当然如果保险公司赔偿不够,那么赛事方包括当事人,出于个人道义,往往也会给一些补贴,但这种情况要分人,有的人品好可能就给,有的人品不行恐怕就够呛了。

3、特殊情况

尽管大部分比赛拳手死亡不触犯法律,但也会有特殊情况。比如举个例子,如果拳手在比赛中,在明知对手已经丧失抵抗力的情况(已经被KO)下,拳手依然出于愤怒,或者其他原因,继续攻击对方,一旦造成对方身亡,那么这位拳手可能就会因为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。为了确保这种情况不会发生,格斗比赛才会安排场上裁判对比赛进行干预。同样拿最近一龙跟网红主播刘二狗的比赛来举例,刘二狗自称没倒下,裁判却宣布比赛结束,就是这个原因。

综上所述,散打比赛中拳手被打死,大部分时候是不触犯法律的,但也有个别例外情况,但有一点可以保证,那就是肯定有人会为这种意外负责任!